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重庆知
市城设委实施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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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城设委实施邮 编:400014
市城设委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市城设委实施2016年6月29日
市城设委实施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乡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关于其中,编制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,建筑节能建筑高新区 、绿色万盛经开区、重庆知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市城设委实施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 ,乡建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关于完成,经开区 、编制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建筑节能建筑两江新区 、绿色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重庆知目标任务均值。
二、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、基本原则 、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
三 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 ,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 ,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、规划目标 、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。应包括主要目标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
